当事人 |
祝梓锐,胡俊杰,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洛阳拓恩实业有限公司 ,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妃律实业有限公司 ,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长春市中和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宁民终684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洛阳拓恩实业有限公司、祝梓锐、胡俊杰:本院受理(2021)宁民终684号上诉人长春市中和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上海妃律实业有限公司、洛阳拓恩实业有限公司、祝梓锐、胡俊杰、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等诉讼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