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广东亿淋龙福路桥建筑有限公司 ,大连志成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苏宁易达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辽0211民初14359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东亿淋龙福路桥建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大连志成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亿淋龙福路桥建筑有限公司、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苏宁易达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就(2021)辽0211民初14359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原告要点:请求撤销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2021)辽0211民初14359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指令由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进行实体审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