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卢先虎, 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黎明水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陆玖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宁0303民初2799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合肥黎明水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陆玖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合肥黎明水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卢先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卢先虎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申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宁0303民初2799号民事裁定书。裁判主要内容:驳回被告卢先虎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经过15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被告卢先虎在法定期限内对本裁定不服提起上诉,上诉请求:请求支持上诉人的异议请求,撤销原审裁定,依法驳回被申请人的起诉。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