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重庆渝发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蓝光滇池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粤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中城仁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尼高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川0107民初31389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四川中城仁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尼高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粤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昆明蓝光滇池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渝发建设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五被告连带支付汇票金额5000000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11月14日起算至清偿日止)。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川0107民初31389号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