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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松从,姚国平
公告类型
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普宁市人民法院
内容
姚国平:本院受理原告陈松从与被告姚国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1月25日15时30分在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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