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 | 李航,顾朱一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 |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 案号 | (2016)川0106民初6255号,(2021)川0106执恢1766号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 内容 | 李航、顾朱一梅: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川0106民初6255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11月16日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采取网络询价对你名下所有的成都市锦江区青年路8号1栋3楼116号商业用房进行询价,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4654384.00元;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1182898.00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3166219.00元。因无法获取您们有效送达地址,特此依法向您们公告送达(2021)川0106执恢1766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网络询价报告和执行裁定书(拍卖、变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若你们未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异议,本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以上财产。 |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