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亚菲,王晓明,王志红,柯玲,王艺潭, 成都亚非牙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川0105民初741号 |
案由 |
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亚非牙科有限公司、王晓明、王志红、柯玲、王艺潭:本院受理(2022)川0105民初741号原告张亚菲诉被告你们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普通程序案件适用独任审理告知书等诉讼文书,本案适用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