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琪, 龙锦综合开发(成都)有限公司 ,乐投家族(深圳)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4执异200号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琪:本院在执行龙锦综合开发(成都)有限公司与乐投家族(深圳)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龙锦综合开发(成都)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追加申请。本院受理后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104执异200号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