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冯振伟,刘英,刘福成,刘凤丽,宋树新,杨翠杰,王志发,张兰,孙宝杰,赵珉珉,费士君,沈红,陶野,张诗琼,刘文革, 葫芦岛市钢管工业有限公司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葫芦岛七星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绥中船舶配套有限公司 ,葫芦岛渤海石油钢管有限公司 ,宝氟龙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辽01民初1842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陶野、张诗琼:本院受理原告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被告葫芦岛市钢管工业有限公司、葫芦岛渤海石油钢管有限公司、葫芦岛七星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绥中船舶配套有限公司、宝氟龙科技有限公司、冯振伟、刘英、刘福成、刘凤丽、宋树新、杨翠杰、王志发、张兰、孙宝杰、赵珉珉、费士君、沈红、陶野、张诗琼、刘文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就(2021)辽01民初184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