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晓丹,俞晓辰, 大连远洲东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辽0281民初33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晓丹、俞晓辰: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支行诉张晓丹、俞晓辰、大连远洲东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2辽0281民初338号)。原告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被告张晓丹、俞晓辰偿还原告截至2021年10月19日止所欠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被告张晓丹、俞晓辰偿还原告自2021年10月20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原告对张晓丹、俞晓辰抵押给原告的房屋享有抵押优先受偿权;第三被告对第一、第二被告所欠原告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