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佛山市添材贸易有限公司 ,陕西文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321民初53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陕西文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添材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321民初5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