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长沙市新岭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 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株洲市荷塘区财源脚手架租赁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株洲市荷塘区财源脚手架租赁经营部: 本院受理原告长沙市新岭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诉你以及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内来本院南托法庭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