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莫良忠,张敏, 江苏中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江苏中凯海运有限公司 ,江苏中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最高法民申3211号,(2022)最高法民再13号 |
案由 |
共有纠纷 |
公告人 |
最高人民法院 |
内容 |
江苏中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莫良忠与你们及被申请人江苏中凯海运有限公司、张敏船舶共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最高法民申3211号民事裁定书、(2022)最高法民再13号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