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泰国东方航空有限公司, 广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0)最高法商初4号
案由
留置权纠纷
公告人
最高人民法院
内容
泰国东方航空有限公司(Orient Thai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本院依法受理(2020)最高法商初4号原告广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泰国东方航空有限公司(Orient Thai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留置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广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第一巡回法庭领取上述文书(领取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红岭中路1036号),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1-1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