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深圳广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瀚锋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商承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川0116民初425号 |
案由 |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四川瀚锋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2)川0116民初425号原告北京商承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你公司、深圳广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依法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30万元;二被告向原告支付汇票利息,从汇票到期日2021年12月3日起至全款付清之日止;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点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