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冀登玉,苏龙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107民初字990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龙:本院受理原告冀登玉与被告苏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0107民初字99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本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