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戴荻茜,刘伟, 重庆长江金融保理有限公司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泰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泰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泰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泰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戴荻茜、刘伟:本院受理原告重庆长江金融保理有限公司诉你们保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22年3月17日13时30分在本院20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