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蒋宗林,崔应端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崔应端:本院受理原告蒋宗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 000元),及按同期银行利息支付自2021年2月21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借款利息;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原告举证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