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第三人-张国明, 隆生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洛宁永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7民初23576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国明: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7民初23576号原告洛宁永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隆生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你建筑设备租赁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