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冯晓飞,魏丽娜,范锡明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范锡明:本院受理上诉人冯晓飞诉被上诉人魏丽娜、范锡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楼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