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公告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内容 周娟、张大宇、张怀义:本院受理原告宁夏中卫衣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宁0502民初48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兴仁法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