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 内容 于长春: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贾凤丽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602执1372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1)辽0602民初707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刊登日期 202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