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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金牛区亮源漠商贸部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川01民初4988号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公告人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金牛区亮源漠商贸部:本院受理的(2021)川01民初4988号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方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通过其他途径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撤诉。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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