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公告人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内容 (2021)湘0104民初24933号 陆标:本院受理原告董斌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