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内容 成新平、李团结: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