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内容 陆永嘉、黎海田:本院受理原告甘运峰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602民初4763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各壹份。限你自公告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