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邓红青:本院受理上诉人成都金诚华宇建材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邓红青、张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1民终21868号案件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二审案件独任审理告知书及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0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8日13时30分在本院东区第1法庭(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2号附20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