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孟欣,张静波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湘0111民初1313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静波:本院受理原告孟欣(以下简称原告)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给付原告欠款金额及利息共计60149.72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因你方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0111民初13132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