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内容 东莞市特森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陈德胜、刘松枝:本院受理(2021)辽0112民初10029号原告沈阳国科金能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案件回访单、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刊登日期 202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