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内容 朴松哲、汤倩:本院受理原告于洋诉被告朴松哲、汤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