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内容 梁广贤:本院受理原告柳州市广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8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