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内容 陈秀菊:我院受理的原告闭元杰与被告陈秀菊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0107民初12068号民事判决书。一、不准许原告闭元杰与被告陈秀菊离婚;二、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260元,合计560元(原告闭元杰已预交),由原告闭元杰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