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人民法院 内容 杨树:本院受理戴红强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被告杨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戴红强劳务工资15 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