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内容 赵明家:原告薛云坤与被告赵明家、李允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被告李允东不服本院作出的(2021)辽0211民初525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书判决第二项,改判驳回原告薛云坤对被告李允东的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