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单文峰,徐晓红, 辽宁九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881民初2834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单文峰:本院受理辽宁九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与徐晓红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881民初28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或涉外满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