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李小萌,于珊珊,曲琳,葛锋,葛萍, 辽宁报阅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龙诚传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03执异116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辽宁报阅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曲琳、葛锋、大连龙诚传媒有限公司、葛萍: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小萌与被执行人辽宁报阅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曲琳、葛锋、大连龙诚传媒有限公司、葛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珊珊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辽0203执异116号执行裁定书变更申请人于珊珊为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小萌执行被执行人辽宁报阅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曲琳、葛锋、大连龙诚传媒有限公司、葛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申请执行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上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