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魏洪毅, 重庆茁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湘0523民初3380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茁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2021)湘0523民初3380号原告魏洪毅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及开庭传票。起诉状内容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责令被告一次性支付拖欠原告挖机租赁费41400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案由审判员简寻源主审,定于2022年3月28日下午2时30分在邵阳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