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蒋雨森,郭晓亮, 泰州润顺贸易有限公司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玮佳(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大连恒顺鑫经贸有限公司 ,大连恒盛鑫矿业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民终2462号,(2020)辽02民初1178号之一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大连恒顺鑫经贸有限公司、大连恒盛鑫矿业贸易有限公司、玮佳(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泰州润顺贸易有限公司、蒋雨森、郭晓亮:上诉人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与被上诉人大连恒顺鑫经贸有限公司、大连恒盛鑫矿业贸易有限公司、玮佳(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泰州润顺贸易有限公司、蒋雨森、郭晓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民终24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2民初1178号之一民事裁定;二、本案指令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