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徐志刚,陈利学, 四川志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都江堰市华勇建材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81民初432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四川志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徐志刚、陈利学:本院受理原告都江堰市华勇建材经营部诉被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川0181民初43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蒲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有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