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浙江中垚建设有限公司 ,梧州市圣旺混凝土有限公司 ,广西科达建材化工有限公司 ,陕经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乐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顺鼎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桂04民终1630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陕经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顺鼎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你与上诉人浙江中垚建设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广西科达建材化工有限公司、梧州市圣旺混凝土有限公司、浙江乐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案号:(2021)桂04民终1630号],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权利告知书、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0日后。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