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第三人-冯丽,周艳君, 大连思芭迪服装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2021)辽0213执异83号
案由
劳动争议案件执行
公告人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内容
大连思芭迪服装有限公司、冯丽:本院受理周艳君与大连思芭迪服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异议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14日作出(2021)辽0213执异83号执行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追加第三人冯丽为本案被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1-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