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潘灯,胡婷, 长沙恒玺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105民初6440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潘灯、胡婷、长沙恒玺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湘0105民初64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