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包林,包杰,包岩, 大连星海融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执2478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包林、包杰、包岩:申请执行人大连星海融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包林、包杰、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大连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10月12日作出[2021]大仲字第539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1年12月2日依法立案执行。因上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2执247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责令你报告财产并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申请执行费。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