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亚太分社 ,贵州省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川0105民初1970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贵州省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2021)川0105民初19709号原告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亚太分社诉被告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本院第八法庭审判庭(暂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