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兰平, 安徽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304民初1342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兰平:本院受理的(2021)川0304民初1342号原告安徽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兰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欠款15328.64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欠款15328.64元为基数,从2021年2月23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时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牛佛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