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袁英孝,袁连业,何世阳,许欢花,贺州市桂岭七里水库电站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何世阳、许欢花、贺州市桂岭七里水库电站(普通合伙):本院受理的原告袁英孝、袁连业诉被告何世阳、许欢花、贺州市桂岭七里水库电站(普通合伙)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2月16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