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杨学良,李成义, 内蒙古盛世金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恒盛万通建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宁0181民初2618号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成义:本院受理原告杨学良与被告内蒙古盛世金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金桥公司)、宁夏恒盛万通建业投资有限公司(恒盛万通公司)、李成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原告杨学良不服我院(2021)宁0181民初2618号民事判决书,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