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成都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浪铿(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16民初7594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浪铿(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成都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川0116民初75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与被告你公司之间于2017年11月30日签订的《店铺租赁合同》于2020年6月2日解除;被告你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支付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2日期间的租金236824.8元、免租期租金差额9512.58元、违约金23617.44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