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刘异晨,阮玉斌, 广西天利恒种业有限公司 ,广西壮林投资有限公司 ,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桂01民初1471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西壮林投资有限公司、阮玉斌:原告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广西壮林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天利恒种业有限公司、刘异晨、阮玉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桂01民初14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或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