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周云,袁翠明,贾伟, 都江堰市力恒户外运动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川0181民初2586号,(2021)川01民申526号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袁翠明:本院受理一审原告周云与一审被告贾伟、都江堰市力恒户外运动有限责任公司、袁翠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贾伟不服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2020)川0181民初258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01民申5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